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002110证券简称:三钢闽光公告编号:2022-044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2022年3月1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共同参与认购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40,000万元与关联方共同参与认购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宜。同日,公司与厦钨新能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2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与关联方共同参与认购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暨关联交易的公告》。上述事项已经公司于2022年3月23日召开的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参与认购厦钨新能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事项。2022年7月,厦钨新能已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公司管理层将根据上述批复文件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本次参与认购厦钨新能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
2.根据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总股本2,股为基数,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数22,500,011股后的股份数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息8.2元,共派发现金红利1,.14元。该分红派息工作已于2022年6月10日实施完成。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黎立璋
- 上一篇:江苏武进不锈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 下一篇: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