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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文艺评论的粉丝化与公共属性

2023-05-25热点资讯admin 685
数字化平台为用户提供了参与文艺作品生产和传播的可能性,也鼓励普通人借助数字化平台创作优质内容,尤其是让农村、偏远地区等信息资源弱势地区也有机会分享数字文艺平台的便

数字化平台的公共属性

平台、算法与受众“粉丝化”带来双重效应。一方面,受众的口碑对文艺作品的流行带来决定性作用;另一方面,数字平台又会把粉丝流量作为商业价值的指标。在这种背景下,受众被“粉丝化”“饭圈化”,一些运营、管理粉丝的团队利用“饭圈”的特点,从事过度商业化的炒作,出现不理性、不理智的现象,这也是2021年以来,相关管理部门对“饭圈”进行治理的原因所在。为了避免“饭圈”产生过度商业化的营销和负面舆情,需要重新认识数字化平台的公共属性,从法律规范、算法约束和产业链良性发展等角度加强引导。

二是协调算法规则,维护数字平台的公共性。数字化平台为用户提供了参与文艺作品生产和传播的可能性,也鼓励普通人借助数字化平台创作优质内容,尤其是让农村、偏远地区等信息资源弱势地区也有机会分享数字文艺平台的便利,弥合了区域发展不均衡的数字鸿沟。但是,近些年来,业界对数字平台的争议还在于其商业属性和高度垄断性,一旦某个领域实现平台化,就容易形成市场垄断,而数字平台的民营属性使其把商业价值放在首位,这在数字文艺平台领域也有所体现。这就需要充分意识到数字文化资源的公共性和社会性以及平台化本身所具有的社会服务职能。平台在做算法推送和设定时,不能只是以商业利益为唯一目的,尤其是在直播打赏、未成年人参与网络消费等过程中,需要设置更多保护措施,避免被过度诱导。

三是避免数字化平台出现“赢家通吃,大多数成为炮灰”的现象。由于数字平台的便捷性和扁平化,容易形成头部产品、网红产品的聚集效应,即少数UP主吸引了绝大多数的粉丝,相应地,平台流量所带来的商业利益也被这少数的UP主所获得。这种现象不利于自由竞争,容易阻碍大部分受众参与内容生产的积极性。尤其是对于偏小众、无法简单引发流量效应的传统文化、经典文化或非物质文化来说,需要平台设立特殊的算法和推荐,避免大部分流量资源被有限的几个“品类”内容获取的情况出现,避免同类型产品大规模地重复生产。换言之,只有在产业链分配上维持数字文艺平台的多样性和多元化,才能形成良性的数字文化发展生态。

由于中国有着四通八达的互联网基础实施,即便是农村偏远地区也实现了网络信号的全覆盖,这为中国数字文化发展提供了坚实的硬件基础,如果能深入推进数字平台的公共性和社会化,必将使得大部分群体能够在互联网时代实现文化资源的均等化、普惠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