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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2022-08-22网红主播admin 932
公司代码:605259公司简称:绿田机械 绿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重要提示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

公司代码:605259公司简称:绿田机械

绿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重要提示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证券代码:605259证券简称:绿田机械公告编号:2022-020

绿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绿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2年8月18日在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8月8日通过电子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亲自出席董事7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会议由董事长、总经理罗昌国先生主持,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3、审议通过《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4、审议通过《关于制定〈绿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绿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19日

证券代码:605259证券简称:绿田机械公告编号:2022-021

绿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绿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2年8月18日在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8月8日通过电子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亲自出席监事3人。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玲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规范合法,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客观反映了公司2022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发现参与2022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绿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8月19日

证券代码:605259证券简称:绿田机械公告编号:2022-022

绿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绿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绿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2,200万股,发行价格为27.1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9,62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7,057.55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2,562.45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已于2021年6月4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1〕269号”《验资报告》。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2022年半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432.41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10,436.11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利息收入减除手续费等的净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绿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于2021年6月4日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路桥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路桥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路桥支行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路桥小微企业专营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使用募集资金,截至本报告期末,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安排及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授权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以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以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的情况。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投项目尚未投资完成,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或募投项目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相关信息。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披露的内容相符,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特此公告。

绿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19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注]:绿田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设备分批投入使用,本期仅部分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尚未达产,故无法判断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证券代码:605259证券简称:绿田机械公告编号:2022-023

绿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种类:绿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仅限于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原材料,包括并不限于铜、铝、聚丙烯等。

●投资金额:拟开展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投入保证金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2年8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以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为原则,不以套利、投机为目的,主要是用来规避由于原材料价格的波动所带来的风险,但套期保值业务操作也存在一定的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投资目的

为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规避生产经营中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减少因原材料价格波动造成的产品成本波动,保证产品成本的相对稳定,降低对生产经营影响。根据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实际情况,综合考虑采购规模及套期保值业务预期成效等因素,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与生产经营相关的原材料的套期保值业务。公司本次投资符合《会计准则》关于套期保值相关规定,资金使用安排合理,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

投资金额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投入保证金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在前述投资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及子公司自有资金。

投资期限

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授权事项

在上述额度范围和期限内,董事会授权期货套保工作小组负责具体实施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2年8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开展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仅限于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原材料,包括并不限于铜、铝、聚丙烯等。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投入保证金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同时授权期货套保工作小组负责具体实施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本次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以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为原则,不以套利、投机为目的,主要是用来规避由于原材料价格的波动所带来的风险,但套期保值业务操作也存在一定的风险,具体如下:

1、价格波动风险:期货行情波动较大,可能产生价格波动风险,造成期货交易的损失。

2、流动性风险:如果合约活跃度较低,导致套期保值交易无法成交或无法在合适价位成交,可能会造成实际交易结果与方案设计出现较大偏差,从而产生交易损失。

3、资金风险:期货交易采取保证金和逐日盯市制度,如投入金额过大,可能会带来相应的资金风险。

4、内部控制风险:期货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产生由于内控体系不完善或者人为失误造成的风险。

5、技术风险:由于无法控制和不可预测的系统故障、网络故障、通讯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使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从而带来相应风险。

公司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制定了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管理制度,明确了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组织机构、工作机制、业务流程及风险控制措施,形成了较为完整的风险管理体系。

2、严守套期保值原则,杜绝投机交易。将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匹配,坚持科学规范的套保理念,不做任何形式的市场投机。

3、严格在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方案权限内办理套期保值业务,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4、重点关注期货交易情况,合理选择合约月份,避免市场流动性风险。

5、公司内审部定期或不定期对套期保值业务进行检查,监督套期保值工作的开展,控制风险。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通过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可以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规避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降低其对公司正常经营的影响,有利于公司提高应对市场价格波动的能力,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计划投入的保证金规模与自有资金、经营情况和实际需求相匹配,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业务。

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执行,合理进行会计处理工作。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是为规避大宗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实现稳健经营,以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为目的。公司已制定《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通过加强内部控制,落实风险防范措施,为公司从事套期保值业务制定了具体操作规程。本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长江证券保荐承销有限公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绿田机械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旨在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规避原料和产品价格大幅波动对公司业绩的影响,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公司制定了相关管理制度对套期保值业务作出明确规定,并制定了相关风险控制措施;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绿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