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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2022-08-21网红主播admin 292
公司代码:688667公司简称:菱电电控 第一节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

公司代码:688667公司简称:菱电电控

第一节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了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关于公司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部分内容。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1.6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4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2.5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2.6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2.7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2.8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667证券简称:菱电电控公告编号:2021-041

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同意,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29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75.4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00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67,185,506.00元后实际收到的募集资金金额为.00元。另外减除其他发行费用24,619,433.97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03元。本次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3月5日全部到位,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于2021年3月5日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使用资金金额为.23元,其中,使用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金额为7,231,418.00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累计使用95,000,000.00元;此外,闲置募集资金累计实现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24,191,258.13元,手续费等其他零星支出8,429.13元。

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结余募集资金余额为.80元,其中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为27,637,037.80元,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余额为.00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募集资金的专户储存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本公司有4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2年1-6月募投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置换募投项目先期投入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1年3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进度,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2022年2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6亿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进度、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授权期限到期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51,500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的情况

2022年1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同意公司拟使用2,550万元超募资金与重庆茂捷汽车变速器有限公司共同设立合资公司重庆菱电新能源汽车电控系统有限公司(暂定名,具体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后的名称为准),注册资本5,000万元,公司出资金额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51%;并由合资公司开展“轻型商用新能源车动力总成控制系统项目”建设,项目总投资额5,000万元,组建团队负责项目的建设、运营等事项。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尚未设立子公司,超募资金尚未使用。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结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管理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进展情况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特此公告。

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8月19日

附表1:

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2年半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688667证券简称:菱电电控公告编号:2022-042

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2年8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8月12日以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通知中包括会议的相关资料,同时列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召开方式和内容。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宋桂晓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议案经与会监事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定期报告更正的议案》

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相关规定,更正后的财务数据及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定期报告更正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8月19日

证券代码:688667证券简称:菱电电控公告编号:2022-043

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定期报告

更正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因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增加的2021年和2022年股份支付费用未依据谨慎性原则在2021年第三季度和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中按季度计提,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现对2021年第三季度和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中的合并财务数据进行了如下会计差错更正:

2021年前三季度增加主营业务成本9,529.75元,管理费用411,367.39元,销售费用301,775.30元,研发费用5,259,467.03元,减少所得税费用602,231.67元,减少净利润5,379,907.80元,增加递延所得税资产602,231.67元,增加资本公积5,982,139.47元。

2022年第一季度增加主营业务成本26,564.40元,管理费用1,146,696.77元,销售费用841,206.13元,研发费用13,952,156.31元,减少所得税费用2,394,993.54元,减少净利润13,571,630.07元,增加递延所得税资产1,068,056.75元,增加资本公积14,639,686.82元。

一、概述

公司分别于2021年10月29日、2022年4月28日和2022年4月29日披露了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和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于2022年8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定期报告更正的议案》,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及相关定期报告更正的详情如下:

二、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因

公司于2021年实施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为2021年8月5日,预留部分授予日为2022年8月1日。根据会计准则规定,在等待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应该确定对可行权权益工具的数量的最佳估计数,并计提股份支付费用。公司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需要达到公司规定的归属条件之后才可以确定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数,在报告期结束前,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条件能否达到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不能判断相应的标的股票能否达到归属条件,无法确定相应的股份支付费用。公司查阅相关案例,经过与公司审计机构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沟通确认后,认为可以在年度末确定了各项业绩考核完全达成后,于第四季度计提全年股份支付费用。

公司于近日再次与中汇探讨后,认为在第四季度确认全年股份支付费用的会计处理不恰当,于每个季度确认股份支付费用才符合会计准则的规定。

公司未能依据谨慎性原则在2021年第三季度和2022年一季度报告中根据已披露的股权激励方案和成本摊销计划计提股份支付费用,导致公司已披露的2021年第三季度和2022年一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列报不准确,2021年第三季度、2021年年度报告和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中部分财务指标数据列报不准确。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及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公司对相关定期报告中涉及的相关财务数据作为会计差错进行更正。

三、相关定期报告更正的具体情况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对相关定期报告中的主要财务报表会计科目和主要财务指标数据的影响如下:

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合并报表主要财务数据调整明细:

单位:人民币元

2021年年度报告的主要财务指标数据调整情况: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之“八、2021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更正前:

更正后: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合并报表主要财务数据调整明细:

单位:人民币元

更正后的相关定期报告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和《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四、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不影响公司2021年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财务数据,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对2021年第三季度和2022年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影响如下:

2021年前三季度增加主营业务成本9,529.75元,管理费用411,367.39元,销售费用301,775.30元,研发费用5,259,467.03元,减少所得税费用602,231.67元,减少净利润5,379,907.80元,增加递延所得税资产602,231.67元,增加资本公积5,982,139.47元。

2022年第一季度增加主营业务成本26,564.40元,管理费用1,146,696.77元,销售费用841,206.13元,研发费用13,952,156.31元,减少所得税费用2,394,993.54元,减少净利润13,571,630.07元,增加递延所得税资产1,068,056.75元,增加资本公积14,639,686.82元。

公司自2022年第二季度起,根据会计准则,在等待期的每个季度的资产负债表日,确定对可行权权益工具的数量的最佳估计数,并计提股份支付费用。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发表审核意见如下: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相关规定,更正后的财务数据及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六、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定期报告更正事项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和财务状况,董事会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定期报告更正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文件的规定,更正后的财务数据及财务报表能更加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文件的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广大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定期报告更正事项。

特此公告。

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